新生入学须知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的新生:
你好!
祝贺你考取了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现将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 新生报到须持《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高考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持相关证明向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的有关条款及招生体检标准对新生的政治、文化、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或查实属采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入学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接转组织关系:党员持上级党组织开具的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组织关系。外地学生党员介绍信开至“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本市学生党员介绍信开至“中共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团员持团员证接转组织关系。
4、接转户籍关系:天津本市各区农业户口,天津五县、外省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新生应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移手续如下:①天津生源的考生持家庭户口本办理落户手续。②外省考生持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③迁移地址请填写:天津西青区津静路26号天津城市建设学院(辖区派出所:西青学苑派出所)④学生入学十五日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有困难及时与学院户籍科负责人联系,未予说明并未按时办理手续者视为自愿放弃。
5、我院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为使宿舍整齐、卫生、舒适,学校为学生备有统一规格的床上用品。新生需自带床上用品的,请参照卧具标准清单选择用品的颜色及相关尺寸。为确保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请勿将影响学生健康的用品(如黑心棉、含有虫螨等用品)带入公寓。
6、学院为新生集体代办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两项保险金额为100元/年每生,其中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必办保险,商业保险为补充险。入学时一次性办理。
7、新生入学报到时应缴费用请见“新生入学缴费明细表”所列各专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其中住宿费暂按1200元/年·生交费,报到时以市物价局认定住宿标准核收;自带床上用品、外语专用收音机及不参加商业保险的学生所缴费用开学后予以退款。
8、新生报到时间为:二0一一年十月七日(周五)
二0一一年十月七日(周五)学院在天津站、天津西站杨柳青临时客运站设外地新生接待站。
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联系电话:招生办:022—23085247 教务处:022—23085060
户籍科:022—23085038 学工部:022—23085245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二0一一年七月
新生入学安排
新生于2011年10月7日入学报到,报道后学校将安排开学典礼、新生入学教育和新生体检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入学后由学生所在系按学校统一安排通知学生。
校园周边公共交通简介
来院乘车路线:
175路: 佟楼绍兴道口-杨柳青线
707路: 海光寺-杨柳青线
津西2路: 大寺镇-杨柳青线
638路: 天津站—华苑产业区环外
718路: 天津西站—天津南站
862路: 增兴窑—华苑产业区环外
A路: 天津站-岳家园线
700路: 辰兴路公交站—华苑产业园区环外北区线
845路: 北长路--中北工业园
911路: 文江东里—中北工业园
681路: 天山南路—中北工业园
注:中北工业园站位于学校西门向北800米处,夜间行人较少,请注意出行安全。
中转乘车路线:
中环线红旗路传染病医院站,转乘700路至“城建学院”站下车;
海光寺转乘707路至“城建学院”站下车;
佟楼转乘175路,至“城建学院”站下车;
王顶堤站转乘862路至“城建学院”站下车;
华苑转乘638路、津西2路至“城建学院”站下车。
校内及周边宾馆、酒店情况简介
校内:煦园宾馆
校外:汉庭快捷华苑店 地址:南开区复康路翠庭园1号
红宝石酒店 地址:南开区复康路208号
天大天财酒店 地址:南开区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
天津华城宾馆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3号
校内外银行网点、邮政介绍
校内24小时自助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新食堂南侧);
中国农业银行(学智斋南侧);
校外银行网点:
农行天津软件大厦支行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软件大厦底商(梅苑路6号)
农行天津世贸支行碧轩园分理处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复康西路与外环线交口处碧轩园底商
农行天津华苑新区支行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小区雅士道
邮局及邮政储蓄所:
天津市邮政局辉煌世纪大学生公寓邮政储蓄所
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辉煌世纪大学生公寓院内
校内公共设施地点及开放时间
用餐:
新食堂: 6:30—21:00(见建筑物平面图)
老食堂: 6:30—21:00(见建筑物平面图)
煦园宾馆:11:30—20:00(见建筑物平面图)
节假日另行通知
热水房:
地点一:(见建筑物平面图)
地点二:新食堂南侧(见建筑物平面图)
早上:7:00---8:00 中午:11:30---13:30
下午:17:00---18:30 晚上:21:20---22:50
节假日另行通知
浴室:
地点:(见建筑物平面图)
开放时间:周一---周五:12:00---14:00 16:00---19:30
周日:14:00---19:00
超市、复印、眼镜店、书店、报刊亭等:
地点1:新食堂地下一层 开放时间:08:30——22:00
地点2:煦园宾馆 开放时间:08:30——22:00
中国移动营业厅:
地点:老校区浴室、开水房东侧
营业时间:09:30——22:00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各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院办: 23085000 23085999
学生工作部
学生思想教育科:23085024 学生管理科:23085362
学生公寓管理科:23085245
团委
组宣部:23085025 校园文化活动指导中心:23085180
课外科技活动指导中心:23085025
教务处
教学科:23085061 教务科:23085060 教材科:23085010
招生就业办公室
就业办:23085248 招生办:23085247
保卫处
保卫处:23085037 院门卫:23080057
校医院:23085302
规划与建筑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23085068
土木工程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23085077
能源与机械工程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23085103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23085111
管理工程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23085188
市政与环境工程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23085310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23085126
艺术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23085142
外语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23085150
2011级学生医疗保险指南
根据近年来的社会调查,重大意外伤害事故和危重疾病的发生概率在年轻人中呈逐年上升趋势,且社会医疗费用每年将有10%-15%的上涨幅度。由于上述现象的发生往往造成高额赔偿和高额医疗费用的发生,所以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
一、学生医疗保险相关参照文件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结合本市实际,相继制定并出台了如下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7]64号)及其配套规定;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关于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31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51号);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14号);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87号)。旨在做好学生的医疗和安全保护工作,减轻学校和学生的经济负担。
二、社保和商业保险互相补充,提高保障水平
由于目前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具有的“广覆盖、低保障”特点,造成参保学生发生的意外及疾病医疗费用仍有较大比例需要个人自付。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好的保障,由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进行互补,可以最大限度地缓解学生在发生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或危重疾病时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解除后顾之忧。
(1) 社保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最高保额3000元,原商业意外保险最高保额5500元,还有2500元的保额不足需要补充;
(2) 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55%,剔除自费增负后,报销比例就更低了,而商业保险住院医疗报销比例分段后,合理费用支出越多报销比例越高,在社保报销后,凭分割单和收据红联再在补充保险报销,最高报销比例可达到96%;
(3) 学生疾病门(急)诊有社保报销,800至3000元部分报销30%,只能解决小病小灾的情况,比如有学生突发心脏病身故的时候,意外身故责任不包括疾病身故,所以不能赔付。因此,商业补充学生医疗保险特别新增了疾病身故责任一万元,使学生家庭得到补偿。
(4) 学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时,社保最高赔付三万元,如果是在学校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事故,三万元并不能解决问题,而商业保险补充保险方案增加保额一万元,合计四万元赔偿金,就能减轻家长的负担,降低学生风险。
学校各种奖学金、评优情况介绍
全院学生各级各类奖学金评定、评优、向市级推荐优秀学生、优秀集体(在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及优秀学生、先进集体的表彰等在第一学期期末进行。
我校奖学金、评优种类包括:
1.院级奖学金---- 一、二、三等
2.院单项奖学金----科技奖、基础学科奖、社会活动奖、社会实践奖、文艺奖、体育奖、自强自立奖
3.评优---“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院优良学风班”、“院标兵集体”
4.优秀毕业生
5.天津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
6.国家奖学金
7.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8.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学生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