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艺术类校考)专业要求参加江苏省音乐类统考的公告

信息来源: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2-11-10 09:02:45

  各位江苏考生:

  自2013年起,凡报考我校音乐学(含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理论)三个艺术类校考专业(方向)的江苏考生,必须参加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音乐类全省统一考试,对统考成绩的要求以我校相关专业《招生简章》公布为准。请各位江苏考生在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时,注意选报“艺术专业全省统考”中的“音乐类”。

  以上公告内容,请大家相互转告。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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