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0年艺术类(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及文化课成绩控制分数线

信息来源:画室之家    作者:编辑员    发布时间:2013-11-05 22:24:25

  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本科总分210分;高职(专科) 总分160分

  音乐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230分;专科总分220分。

  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280分,专科总分255分。其中本科层次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歌剧表演、民乐、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管乐、打击乐、弦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音乐剧、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流行器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专科层次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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