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201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湖北师范学院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5-04-06 22:20:02

  ●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6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16个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及特色专业 ●17门国家及省级精品课程

  ●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津贴、“楚天学者特聘教师”、湖北名师30余人

  ●入选湖北省高层次人才工程、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及中青年专家30余人

  湖北师范学院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交通便利。座落在长江之滨、青山湖畔、凤凰山下的校园规划占地2002亩,襟江带湖,含山蓄水,风光宜人,环境优美,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省份

专业 计划 省份
播音与主持艺术 40 湖北、湖南、山东、山西

  *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计划和省份为准。

  二、专业考试

  2015年,我校不单独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承认各省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在山东省承认山东师范大学相应专业校考初试成绩。

  三、报考条件

  1、参加各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并专业成绩合格(山东省考生达到我校划定的山东师范大学初始专业成绩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该省所在批次分数线。

  四、录取规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证(山东省考生达到我校划定的山东师范大学初始专业成绩合格线并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所在批次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综合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录取。

  2、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进校后在音乐学院培养。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邮 编:435002

  咨询电话: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

  邮 箱:hbnuzsgz@126.com

  网 址:www.zsxx.hbnu.edu.cn

  微 信:湖师招办(微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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