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1年新生户籍管理须知
辽宁大学2011年新生户籍管理须知
一、新生户口迁移原则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和在校学生户籍管理的实际情况,自2010年起我校不再为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辽宁大学户籍管理说明
根据辽宁省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暂住人口实行登记管理,可不办理暂住证。学生户籍对学生在校学习没有任何影响。学生毕业后,凭接收单位录用证明,直接将户口迁移到其工作单位所在地。
辽宁大学安全保卫部户籍室咨询电话024-62202417或1389790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