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11级新生入学须知
黑龙江大学2011级新生入学须知
2011级新同学:
祝贺你考入黑龙江大学!请你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仔细阅读以下入学须知并做好相应的入学准备。
新生入学时必须持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0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携带生活费、杂费和一年的学费、住宿费,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
一.党团组织关系:
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党、团组织转迁手续,分别注明迁至“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和“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报到时交到所在学院。
二.户口迁移:
根据公安机关针对户口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黑龙江省生源的学生不迁移户口,黑龙江省外生源的学生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关系,户口迁入学校后只能毕业后方可迁出。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入我校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必须注明本人身份证号码、出生地、籍贯(出生地、籍贯两项必须具体到二级行政区划以下,含二级行政区划,即XX省/市/自治区XX市/县/区)、婚姻状况、身高、血型等数据信息,并加盖户口员名章,户口迁移证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必须注明:“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毕业时,需在就业地落户的,凭毕业生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暑假期间,相关问题可于每周二致电户籍科咨询。
户籍科咨询电话:0451—88076435;86609484。
三.新生档案:
根据生源所在地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如规定需个人办理学生档案者,请凭录取通知书到地市招生办办理,报到时将学生档案交到所在学院。如规定不需个人办理学生档案者,则由生源所在地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寄送我校。
四.新生交费:
1.学费。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你所学专业学费 元/年。
2.住宿费。新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具体要求见《关于学生公寓规范化寝具的说明》。学生宿舍有八人间和四人间,由学校统一分配。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住宿费为每人每年600元—1500元。
3.教材预订费800元,多退少补。
4.餐卡和洗浴卡。新生入学后,统一持卡就餐,需预存餐费90元,首张餐卡卡费成本由学校承担。学生洗浴、打开水实行卡式管理,需预存洗浴费5元,洗浴卡卡费5元(打开水使用洗浴卡即可,每日免费提供两壶开水,不累计)。
5.医疗保险。新生入学后一律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四年共需缴纳医疗保险费920元,医保卡费5元,合计925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600元,由政府承担480元,个人承担120元(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320元,采取自愿原则)。详见随《入学须知》一并寄去的由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联合发布的《致2011级大学生朋友一封信》。
注:要把医疗保险的《回执》填好,切记贴上照片。
6.交费方式。为减轻广大新生携带大量现金的安全压力,使报到手续更加方便快捷,请新生到当地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者中任何一家均可)办理银行卡,将所需现金(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预订费、餐卡和洗浴卡预交费、医疗保险费等)存入银行卡中,报到时持卡缴费,索取收据。对无法办理银行卡的同学,学校仍办理现金收费业务。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对学校规定以外的收费,学生可以拒交。
五.报到要求:
1.新生必须按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提前报到者,食宿自理;无故超过2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履行请假手续。
学生处学籍管理科0451—86608476(请假时间8月18日-22日)
2.报到期间,学校在哈尔滨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新生也可从火车站乘11路、94路、107路、343路公共汽车到黑龙江大学站(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下车,报到地点:主楼广场。
3.军训时间:8月26日----9月9日
4.友情提示:学校已为学生准备了充足的网络资源及设备,完全能够满足学生需要,为了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与生活,学校建议家长不为您的孩子配备电脑。
黑龙江大学
二〇一一年七月